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5篇

2023-09-17 11:56

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5篇

【篇一】

近期,县蓝天办联合县委督查室、政府督查室、农业农村局、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对全县扬尘污染治理、秸秆及废弃物禁烧等工作进行了督查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督查基本情况

从督查情况来看,各乡镇虽未发现大面积焚烧秸秆,但小范围焚烧秸秆现象仍有发生。部分工地、堆土、裸露地面未覆盖绿网,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。

二、存在问题

(一)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。一是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的永宁三小顶楼绿网防尘功能下降,需及时更换,但因施工影响学生正常上课,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已与永宁三小、消防大队沟通,计划于3月6、7日(双休日)重新铺设绿网。二是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的永宁三小北边(永红新村)大面积裸露空地和土堆,存在扬尘隐患,3月3日督查时,现场正在铺设绿网,但进度缓慢。

(二)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工作重视程度不高。督查发现,望远镇上河村有大面积黑斑;立强村(汉延渠中桥),有1处焚烧迹象,面积小于2百平方米;板桥蔬菜基地附近发现一处大面积焚烧痕迹;银子湖发现多处焚烧黑斑。胜利乡胜利小镇西区(永宁快速路与唐徕渠东北侧),有4处田埂有焚烧杂草、秸秆迹象;许旺村(京藏高速与观平路东南侧),有2处焚烧秸秆迹象,面积约1.5亩;八渠村发现大面积火点;五渠村神仙湾垂钓基地内发现一处大面积黑斑。杨和镇南北全村09号北侧,有1处焚烧芦苇迹象,面积约7.5亩;东全三队发现一处焚烧黑斑。望洪镇109国道宝塔石化加油站望东路南100米处,发现一处焚烧火点。李俊镇政府南约1公里处,李银路西侧发现一处焚烧火点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乡镇(街道)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,主动认领,立即整改落实,确保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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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行为,情节严重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处以拘留、罚款,情节严重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,严格控制第一把火关。凡因工作不力、措施不到位、焚烧秸秆 且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予以通报;对发生大面积焚烧、引发交通和大气环境污染事故、造成恶劣影响、被国家或省 挂牌督办的,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,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通过大家的努力,我县秸秆禁烧工作开展良好,没有出现一例违法事件。